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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華裔女童遭性侵案審訊時間過長 官根據「喬丹裁決」下令擱置 click here to listen the cantonese clip  click here to listen the mandarin clip

2024-07-24 15:20

3年前華裔女童遭性侵案審訊時間過長 官根據「喬丹裁決」下令擱置

維多利亞省級法院一宗華裔兒童性侵案,因檢控官人手問題等多種因素而出現滯後,導致超過指定審訊時間而被中止訴訟,事件令人擔憂。省長就確認有19宗案件出現同樣情況而被擱置,重申政府將會採取措施,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強調「一宗都嫌多」。

維多利亞省級法院一宗6歲女童被男子性侵的刑事案件審訊,由於超出加拿大最高法院規定的18個月限期,因此案件需要被擱置。

根據裁決,這宗性侵案在2021年12月23日於案中被告的住所發生,當時受害人AZ和她的母親前去參加「聖誕節前的節日大餐」,第二日AZ向母親W披露自己遭人性侵。W前去被告的住所,並在被告太太在場的情況下當面對質,並提出指控,期間W用手提電話秘密錄下對話內容,之後就到警署報案。

其後由於控方未能指派檢控官出庭、粵語翻譯未能出席第一日聆訊,再加上當時主審法官處於「半退休狀態」(semi-retired),導致審訊多次延期,最終到今年2月才恢復聆訊,但期間亦多次出現不可預見的狀況,造成案件的嚴重滯後。

法官Mayland McKimm由於上述所有原因,認為這次審判遠超「喬丹裁決」的上限才結束,相信被告在合理時間內接受審判的權利遭到侵犯,中止訴訟才是適當的補救措施,因此下令擱置對被告提出的指控。

根據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6年的「喬丹申請及裁決」(Jordan Application / Decision),省級法院審理案件時限為18個月,最高法院審理案件的時限為30個月。

今次這宗案件的裁決在5月份發佈但到最近才被公開,法官指出這宗案件是要起訴對兒童進行性侵的疑犯,沒有甚麼案件更值得獲法院優先處理。她又指出當審判即將結束時,涉案女童將年滿9歲,批評讓這件事在小童幼小的生命中度過整整三分之一的時間,根本不符合法院的使命,結果不能接受。

法官又重申,18個月是一個上限,而低於該上限的延誤亦可能不合理。檢控官就指不會就裁決提出上訴。外界擔心由於法庭的安排模式無法適應比預期時間更長的審判,更多的案件需要被擱置。

前皇家騎警發言人、卑詩保守黨素里南區省議員施愛聆(Elenore Sturko)批評此案說明了新民主黨政府在處理法院管理方面的失敗,強調現在有一個年幼的孩子,在這件事上度過了三年的時光,最終案件不了了之。

卑詩省長尹大衞(David Eby)今日主持一場記者會時被問及此案,他形容這是一宗可怕的案件,而對受害人家庭最大的打擊,是沒有人在法庭上就指控承擔責任,指出這些事一宗都嫌多。

尹大衞又指據他了解已經有19宗件應該接受審判,及可能被判有罪的人,因類似的事件而沒有面臨到審判。他重申政府將竭盡全力,確保案件及時提交法院,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卑詩省律政廳在聲明中表示,該部門正在努力確保法律系統更好地應對和支持那些受性暴力影響的人。發言人指出,她們任命了一名獨立專家系統性審查法律體系中,性暴力和親密伴侶暴力倖存者的待遇。每一個因拖延而被司法擱置的案件都令人擔憂。倖存者和公眾希望看到案件根據案情得到裁決,而不是因為無理拖延而被駁回。

而尹大衞在記者會上就宣佈透過培訓為高薪、熱門職業做好準備的人,可申請下一輪的更強大的卑詩省(StrongerBC)未來技術補助金,以獲取大部分或全數的學費資助,最高資助額為3千5百元。

粵語:黃棨謙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