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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公園局今晚表決是否將泳池著裝規例定為永久性 click here to listen the cantonese clip  

2024-07-22 15:52

溫公園局今晚表決是否將泳池著裝規例定為永久性

溫哥華公園局今晚開會討論是否將有關泳池著裝的試驗性規例,變為永久政策。若獲得通過,泳客不可再在市內公共泳池穿著性感內衣、牛仔褲及長袍等造成不便的服裝。

溫哥華公園局去年夏季起,推行為期一年有關泳池著裝試驗性新規,規定泳客必須穿著合適的泳衣才可使用泳池,但基於BC最高法院早前在2000年一項判決,保障女性在公共設施中裸露上身的權利,認定裸露上半身男女平等,因此公園局的新規,對女泳客「無上裝」的選擇無任何限制。

公園局今晚6時半討論並表決是否將這項規定變為永久性政策,獲泳池設施員工大致支持。若獲得通過,在新規下,泳客不可再在市內公共泳池穿著性感內衣,吸水後變得厚重的服裝,如牛仔褲及運動褲,以及長身及飄逸的衣物、與其他可能限制活動或造成不便的服裝。

公園局指,適當的泳衣必須完全及適當遮蓋生殖器官,合適的著裝包括泳衣、泳褲、沙灘褲、T恤加短褲、比基尼、游泳頭巾配緊身褲及外衣、防曬衣或潛水衣。這些泳衣必須能讓身體活動自如,不能阻礙浮力、或對泳客及救生員的安全構成風險。此外,泳衣也要潔淨,不能是穿在街上或健身時所穿的衣服。

此外,為確保泳池水質衛生,泳客必須能控制不在池內排洩,否則應穿上可重複使用、或即棄的游泳用的尿布或泳褲。

公園局說,有關規定旨在包容,當局歡迎任何年齡、身體、性別認同、宗教及文化的人士,使用溫市內的水上康樂設施。

BC省的泳池管理條例,並未對公眾設施中的泳衣著裝有任何規定,但容許營運者貼出標語,要求泳客穿著符合泳池規定、適當的泳衣。

粵語:聞栩婷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