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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裁定列治文須停用高解像度交通攝影機 市府考慮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click here to listen the cantonese clip  

2026-01-18 06:21

私隱專員裁定列治文須停用高解像度交通攝影機 市府考慮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卑詩私隱專員裁定,列治文市須停止使用高解像度交通攝影機,並刪除相關錄像。市府考慮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列治文市長馬保定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有關攝影機現已停用,但由於已有正式裁決,市府現時可以考慮向卑詩省最高法院提出司法挑戰。

他指出,市府過去曾多次與私隱專員公署討論相關問題,但大多收到負面回應;在未有正式裁決前,市府無法透過法律途徑提出挑戰。

馬保定預期,市議會委員會短期內將會討論一項動議,授權市府人員就此事入稟法院。

他又指出,任何人其實都可以站在街角拍攝街道情況,並認為在全球城市環境中使用攝影機已相當普遍。

同時,馬保定表示,高解像度交通攝影機的目的並非即時監察市民,而是當警方需要使用相關片段時,必須先取得司法命令,類似搜查令。在現今環境下,警方需要這類工具協助維持城市安全。

市府在聲明中指出,攝影機設有多項科技保障措施,包括限制存取權限,以及使用獨立網絡系統以防止網絡攻擊及未經授權的存取。相關限制和監管機制旨在防止系統被濫用,並充分保障市民私隱。

列治文市議會於 2024 年通過撥款,在多個路口安裝攝影機,以協助皇家騎警收集資料及識別罪犯。原計劃在 10 個路口設置系統,總成本約 250 萬元。

私隱專員公署星期四裁定,作為試點計劃一部分,安裝於 Granville Avenue 及 Minoru Boulevard 交界的攝影機必須停用,所有錄像亦須刪除。

私隱專員 Michael Harvey 在裁決中指出,《資訊自由及私隱保護法》並未授權市府透過公共安全攝影機收集資料,亦不容許進行相關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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