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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省冬季輪胎規定10月1日生效   

2025-09-21 09:31

卑詩省冬季輪胎規定10月1日生效

卑詩省運輸廳提醒,冬季輪胎規定將於10月1日正式生效,直至來年4月30日,部分並非高山隘口或大雪地區的公路則會於3月31日結束。

規定要求,所有在北部及內陸公路行駛的車輛必須更換冬季輪胎,南岸部分路段如Sea to Sky Highway,以及溫哥華島的Malahat和4號、14號及28號公路同樣受限。由於大溫及溫哥華島東南部冬季條件較溫和,當地多數公路毋須強制使用冬季輪胎。合資格的冬季輪胎須印有「M+S」(泥地雪地)或山峰雪花標誌,並確保胎紋深度不少於3.5毫米。違規駕駛者在指定公路被截查,將面臨121元罰款。

商用車輛駕駛者亦須自10月1日起在大部分路線隨車備有防滑鏈,並按照路邊標誌指示在需要時使用。不過,大溫地區及溫哥華島大部分地區則無須攜帶防滑鏈。當局呼籲駕駛人士提早準備,確保安全出行,以應對即將到來的冬季道路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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